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 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3年考试合格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2013年5月份已参加上饶市财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的,可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时间:2013年9月份至12月份。
(三)培训内容:《营业税改增殖税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问题》等。
(四)培训形式:采取现场面授和网上继续教育两种形式。现场面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发证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继续教育。
网上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 http://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
(五)承办单位:
1、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
各地面授培训承办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市直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为:上饶市财政财务干部学校(http://www.srcgx.com),联系电话:8260283、8268527、8277995、8265887。
2、网络培训承办单位: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2)北京东奥会计在线。
(六)其他事项:
1、现场培训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2、各部门、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市财政局将对各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继续教育登记
今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包括对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以及2013年12月1日-25日通过网上采集信息确认后继续教育的补登记。
(一) 登记时间:从9月份至12月份。
(二) 登记对象:2013年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 提供的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012年、2013年的继续教育证书,网上采集信息确认人员需提供未登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四) 登记方式:参加2013年现场继续教育以及参加网上培训的持证人员,请于2014年3月底前带好相关资料前往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登记。
2013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