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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市直和中央、省驻饶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9 11:51:47  文章录入:上饶环亚电脑学校  责任编辑:上饶环亚电脑学校

一、继续教育培训

() 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3年考试合格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20135月份已参加上饶市财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的,可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20139月份至12月份。

()培训内容:《营业税改增殖税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问题》等。

()培训形式:采取现场面授和网上继续教育两种形式。现场面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发证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继续教育。

网上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  http://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

()承办单位:

1、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

各地面授培训承办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市直集中面授培训承办单位为:上饶市财政财务干部学校(http://www.srcgx.com),联系电话:8260283826852782779958265887

2、网络培训承办单位: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2)北京东奥会计在线

()其他事项:

1、现场培训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2、各部门、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市财政局将对各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继续教育登记

今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包括对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以及2013121-25日通过网上采集信息确认后继续教育的补登记。

(一)  登记时间:从9月份至12月份。

(二)    登记对象2013年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    提供的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012年、2013年的继续教育证书,网上采集信息确认人员需提供未登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四)    登记方式:参加2013年现场继续教育以及参加网上培训的持证人员,请于20143月底前带好相关资料前往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登记。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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