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财会〔2015〕16号
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省驻饶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5]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对市本级及省驻饶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1、培训形式:采取网上继续教育形式。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行学习。
2、网络培训承办单位。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2)东奥会计在线。
二、继续教育登记
今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包括对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1、登记时间:从9月份至12月份。
2、登记对象:2015年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市直单位及省驻饶单位会计人员。
3、登记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联系电话:07938683121。
4、提供的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上饶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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