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与拓展一直是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永恒不变的话题,自律是拓展的约束前提,拓展是自律的基础保障。自律包括内部自律和外部自律,内部自律通过事务所内部治理来完成,外部自律通过全行业共同制定和遵守执业规则来实施。拓展包括内涵发展和外延扩展,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展是事务所实现规模化发展的两条有效途径,通过内涵发展可以扩大事务所的自身规模,通过外延扩展可以有效实施事务所的“走出去”战略,为做大做强事务所与国内国际企业、同行以及其他境内外专业机构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因此,在自律中拓展,在拓展中自律,使之达到和谐的统一,是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根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达到这种和谐的统一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商確。
一、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打造一支高效团结的事务所团队是拓展会计市场的立足之本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可以建立行之有效的事务所合作文化,有利于事务所集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有利于事务所股东、员工以及内设各机构明确航向,并为完成发展目标形成奋斗合力,这在会计师事务行业已经得到实践的检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上世纪末期开始全面推进合作机制和合作文化,凡内部治理成功的,其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都实现了其理想的目标。
内部治理以增进内部和谐为重点,合理规范和有效协调事务所股东之间、股东与注册会计师、员工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事务所集体中每个成员的作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组成富有战斗能力的团队。
内部治理必须依靠过硬的内部自律,内部自律自始至终要落实到事务所每个集体成员身上,要在培养每个成员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基础上通过主动自律和互相监督来实施。一般地说,合法合规的事务所章程是规范事务所股东行为最基本准则,是股东合伙文化赖以存在的根本,是自律之源。《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是每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标准,任何人必须对此标准规范行为,若有违犯,则根据这些基本规定从严追究。
加强内部治理要在事务所建立各种切实可行的内部治理制度,按照这些切实可行的内部治理制度来规范注册会计师、股东、员工的行为,明确他们的责任,提高事务所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内部治理制度至少要在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分工协作、业务流程管理、市场开拓、维护行业和国家经济秩序等等方面约定自律和主动接受他律的条款,并使之与个人绩效、奖惩、升迁进行充分的结合。
二、建设诚信、平等并具普遍约束力的行业自律体系,规范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实现行业共赢的约束前提
如果说内部治理是偏重于各个事务所在微观层面上自律,那么由行业各事务所共同参予制定、要求大家务必共同遵守的各种行规、公约则是将会计师事务所自律提升到整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宏观上的行业自律不仅是防止行业恶性竞争、避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必然选择,而且是维护市场公正、引导社会诚信的必然要求。
行业自律应通过全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在做好内部自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平等、互为监督的行业诚信机制和创建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来完成。近几年,各地开始偿试制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并初步收到一些成效。实践中,诚信自律公约颇偏重执业收费的维持、市场划分上约定,但对从业准入、执业公信力监督等却无从下手。如果从业准入、执业公信力监督仅仅归口行业协会注册、年检和常规性的质量检查来实施,其自律的有效性是有折扣的。
我们认为,平等、互为监督的行业诚信机制和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应由地方行业协会组织各事务所根据各区域经济特点、会计市场规模和事务所发展情况共同制定,它可以在保障社会公信、维护社会诚信的前提下,制定自律公约来避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竞争,形成定期对话机制来排除干扰市场公平的障碍,通过组织同业检查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同时在从业人员准入、执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形成一条自下而上的反映通道,把好新所、新的执业人员进入本行业执业的职业道德关,使其能自觉遵守行规民约,不至于为了挤入本已被同行占领的会计市场而不惜违背职业道德、破坏执业环境。
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是要求同行之间保持经常性的互动,共同对客户不合理诉求构筑签证壁垒,敢于否定不诚信的会计行为。一方面事务所可以通过业务报备手段在业内向同行告知客户的不诚信,另一方面就更换事务所的客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必要的沟通,以防止客户为达到其不正当的商业目的在不同的事务所之间进行签证投机。
三、提升行业协会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发挥行业协会的市场服务功能,是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自律与拓展的基础保障
近几年来,社会上不少部门、单位为了其部门和单位利益采用不同手段干扰和破坏会计市场的和谐环境,他们设置障碍如以降低收费为目的的审计招标、以未向其部门进行备案为理由对事务所进行市场限入,更有甚的是有些能第一接触法定会计审计业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手中职权封闭市场信息、向客户指定事务所、对非指定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不予采信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情况是对《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的违法。对许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极为不利,严重损害了市场公信和会计诚信。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代表事务所向这些公然抵触法律的部门、行为进行沟通、申诉、抗争,尽一切努力、想一切办法破解这些干扰和破坏会计市场的障碍,保障会计市场的公平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
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广泛扩大行业影响,充分向各级政府、向社会公众宣传市场经济体制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作用,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的理解、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对会计市场上已发现的各种有损市场公平、不利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情况,及时同这些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如果有可能的话,可同这些部门和单位建立互信互利的长期对话、协作机制,充分利用我们的资源协同他们提高管理能力,保护国家财产。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扩大行业影响,包括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年来,我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促进资本市场建设、弘扬社会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增加国家税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我们行业有许许多多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值得宣传、值得报道,通过宣传、报道让社会公众知道我们做了什么、怎么做、以及我们又是如何为维护正义去抗争、去排除万难的。所有这些都足以得到社会的赞同和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行业是完全能得到公众信赖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的作用越来越显现,我们的事业光荣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