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办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完成首例罚款,对违法校外培训活动形成了有效打击和震慑。据了解,这也是河北省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部署安排,2023年10月至12月,河北省开展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2023年11月22日,栾城区教育局联合栾城区公安分局冶河派出所在“安全守护”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某文具图书馆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幼小衔接类校外培训。栾城区区教育局当场依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做好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2023年12月12日,经复查,该机构仍在开展幼小衔接类校外培训,该机构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事实确凿。教育局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了该机构违法事实、依据、处罚内容和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据《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场向该机构下达校外培训监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机构处3000元罚款。
2023年12月19日,该机构缴纳了罚款并完成整改。栾城区教育局在全区进行通报,形成震慑。
“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出的这张罚单,也是全省第一张对违规校外培训的罚单。”河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刘殿波介绍说,以前,在校外培训治理中处罚手段有限,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出的首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对校外培训治理有着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这也是河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一个体现。
2022年12月,河北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力量,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联合执法。
目前,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人员中已经有575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基本达到每个区县至少两名校外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这些监管人员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一起不定期开展对校外培训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双减”工作成效不打折扣。
作者:周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