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这次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尽管人员伤亡数字还没有准确统计,但它可能是近三十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自然灾害。我们期望这个数字能够小些、再小些。
我们为逝者默哀,为伤者祈祷,为平安者祝福。
从胡锦涛总书记“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的指示,温家宝总理当即赶赴灾区指挥,到国家有关部委、解放军,以及四川当地的紧急行动,汶川地震,正在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救灾动员。
自然灾害的力量巨大,但它从来无法动摇人类在这块大地上的生存意志。面对天灾,我们从来都不是弱者。
面对自然灾害,我们一是要集体式的自觉拯救,二是要基于个人的自发拯救。前者,还有另一个名字,那就是制度。在新中国历史上的许多自然灾害中,我们通过制度的方式,实现了团结互助,也学会了在灾难过去之后,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在30多年前的河北唐山、四川松潘大地震中,灾区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坚强决心,各非灾区民众无私支援灾区的团结协作,难关勇渡,家园重建。
那么,今天,当灾区人民不屈不挠、奋起自救之时,我们依然要发扬这种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精神,并在这种精神的引领下,全社会紧急动员起来,与灾区人民同患难、共呼吸、心连心。有了这样的同胞之情,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可以为他们做点什么,灾难便也能在分担中减小。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在任何一场自然灾害中,防灾减灾的第一步,都是对信息的掌握和公开。掌握信息,能够及时地了解到灾害的危害程度、持续情况,准确评估下一步可能产生的新的问题。而信息的公开,则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灾情,关注在受灾地区的亲人,向灾区伸出援助的手,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创造一个爱的世界。
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更能减少灾难面前的人为损失。由于此次汶川地震震级相当高,北京、上海、湖南、重庆、昆明、郑州、湖北、陕西、甘肃、贵阳、江西、云南等地均有震感。在这个背景下,权威信息的需求量大幅度上涨。尤其是多点散射式的公众忧虑,对制度性的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地震,也是第一次大规模检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时刻。从地震之后,国家各级部门的迅速反应和快速通报看,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已经为稳定社会情绪、降低受灾伤害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个最关键的时期,灾情通报哪怕更快一秒,也许就能挽救更多受灾群众的生命;信息公开哪怕再多一分,就能让更多的人稳定情绪。
在任何灾难面前,挽救生命都是第一步的。当然,除了挽救生命,灾难更迫切要求我们建立一种良性的社会关系,用个人的爱心、集体的力量,去挽救更多处在灾区的同胞。因为每一次自然的危机,实际上都是一次社会关系的考验,也是一次民族意志的勘验。我们不愿意面对这样的考验,但是一旦考验来临,只有团结和爱,才能使我们变得更加顽强。
与此同时,也要迅速普及抗震救灾知识,将他救与自救结合起来。而要想成功自救,必备的常识不可少。比如,发生地震后不要慌乱,应在短时间内根据所处环境选择避险场所。无法脱险时应尽量保存体力,耐心等待救援。许多人平时对防御震灾的知识了解很少,公共媒体应在这方面提供一个“公共课堂”,民众也要把这样的知识作为“生活必需品”。
面对天灾,我们从来都不是弱者。面对天灾,我们更该是有智之人。只有手手相牵,心心相连,悲痛才能化为无敌的力量。现在,就让我们携起手来,让灾区人民感受到,在家园重建、心灵疗伤的过程中,他们并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