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
上饶教学站授权教学点协议书
协议编号:2008001—
甲方: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上饶教学站
乙方:
甲方为了在上饶地区普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计算机应用人才,推广计算机应用成果,与乙方就“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上饶教学站授权教学点”事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授权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上饶教学站 教学点”,招生范围为 。
2、 根据甲方授权开办:
①《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全脱产班学习时间为一年;
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全脱产班学习时间为一年;
③《网络工程师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全脱产班学习时间为一年;
④《建筑装潢设计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全脱产班学习时间为一年;
⑤《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全脱产班学习时间为一年;
3、 乙方办学模式:面授/业余班/全脱产班。
二.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履行《授权加盟手册》约定的承诺和支持;
2、 制定招生简章样本,招生前一个月提供给乙方;
3、 制定教学计划、面授学习计划、开学前一个月提供给乙方;
4、 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根据乙方在学学员上报人数及上缴费用,将教材分批提供给乙方;
5、 负责“面授试卷”的提供,试卷由甲方监督,乙方自己印刷,不得泄露;
6、 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甲方监督每学年的面授考试、补考和试卷批阅,乙方根据自己课程进度安排考试时间并提前通知甲方;
7、 按学院规定把学员的成绩表和相应证书提供给乙方,其中: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专业》、《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网络工程师专业》、《建筑装潢设计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两年;
证书: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化教育办公室计算机教育培训基地“岗位任职合格证书”。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履行《授权加盟手册》约定的承诺和支持;
2、 根据甲方授权组织招生工作,按招生简章(加盟手册)规定收取学费,并开乙方收据,招生费用(如广告、邮寄招生简章等)乙方自理。
3、 招生结束后,将学员的学籍概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造表给甲方;
4、 接受甲方的统一教学管理,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组织学员面授实习,并将具体的教学实施计划上报给甲方;
5、 确保教学质量,所有教学事务须接受甲方监督考核;
6、 组织学员统一进行面授、函授考试,试卷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印刷,接受甲方派专人进行监督考试,试卷由甲方批改阅卷,将成绩登记造表上报学院并返回一份给乙方;
7、 对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考试的学员和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在两周内由乙方组织到教学站参加补考,补考费10元/门,其它费用自理;
8、 收到学院发放的证书后一周内,将证书颁发给每位学员;
9、 对己报读的在学学员,不得以学员人数多少为理由拒绝承担教学任务;
10、 乙方对外宣传的招生简章须将文字稿发给甲方上报学院审核,经学院签字后方可向社会刊登广告,并将定版的招生简章寄两份给学院存档。
11、 乙方每年必须完成 人的招生名额,并且每年按30%递增;
12、乙方在当地经营办学及项目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合法资质,不得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相抵触,因此所发生的各项事宜及责任均与本教学站无关。
四. 费用支付
1、 乙方承担学院对教学站点的所有费用,并按学院要求和甲方标准支付;
2、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3000元/3年,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本管理费一经缴纳则不予退还);
3、 甲方对乙方的各项服务为有偿服务,在发生时支付,如教材运输(按实支付),招生支持(协商支付)和考试监督(80元/人/日及往返差旅费)
五. 授权范围的限制
乙方作为甲方授权教学点,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上饶教学站授权加盟手册》的规定;
2、 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甲方和学院名义在公开媒体发表任何文章或刊登声明、广告等,如刊登文章、广告或其它宣传性标识需经甲方上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3、 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学院徽记及其它标识;
4、 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无权将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擅自转让给第三者;
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区域开展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跨区域招生;
六. 责任与违约赔偿
1、 乙方违约按《授权加盟手册》约定进行处罚;
2、 乙方在根据本协议进行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甲方和学院的名誉、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如对甲方和和学院造成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乙方在开展授权培训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过错或缺陷所造成的与第三方(含学员)的一切纠纷与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甲方和学院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七. 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并在甲方下发违约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未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其分教点资格,并终止本协议;
3、 乙方如想单方终止本协议,需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原因,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方可终止;
4、 乙方不得借开展工作为由,擅自违背协议规定,私自刻制公章,如因此造成的纠纷和责任,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5、 甲方按年度对乙方的授权资格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加盟手册)如未通过考核,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双方可进行协商,以决定是否续签本协议或制定新的授权协议。
7、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继续承担履行己报名付款学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8、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学院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建设性方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0、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上饶教学站 乙方:
法定代表人:黄大文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