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我校在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认真做好2009年教师节的庆祝活动,经校办研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为重点,坚持隆重、热烈、简朴、实效的原则,突出个性和特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在全校开展“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及范围
全校教务部门教师均属“模范教师”评选对象;全校行政后勤部门工作人员均属“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
(2)评选条件。
①“模范教师”条件:
A、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B、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责任心强。
C、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D、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社会反响良好。
E、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廉洁从教。
②“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A、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B、关心教职工,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
C、教育理念先进,教育管理经验丰富,行政管理或服务水平较高。
D、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所分管的工作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E、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F、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本单位或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无重大安全事故,且不受“一票否决”影响。
(3)评选办法和要求
①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结合月工作总结,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同志评选出来。
②确定推荐人选时,要注意统筹考虑,注意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条件艰苦的部门教职工倾斜。
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评选结果公示。
④严肃评选纪律,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骗取荣誉称号的,除取消荣誉称号外,对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⑤在各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校办将对推荐评优表彰的候选人有重点地进行考察;最后由校办依据有关材料和考察结果讨论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张榜公布。
三、奖励办法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将于2009年教师节期间发布表彰决定,并举行颁奖活动(日程表另行通知),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上饶环亚电脑学校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