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进行了很多安全提示,入夏以来全国各地依然发生了多起溺水事件,造成多人死亡。根据媒体报道,7月17日,在河北邯郸、海南海口、江苏苏州,同一天内有6名少年不幸溺亡。再次为我们敲响了防溺水的警钟。
针对“野泳”溺水,7月23日,四川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公告称,群众发现并劝阻制止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户外“野游”的,可获得100元以上奖励。而对预警中查证属实的涉事中小学生,一律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并视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随手拍几张学生野泳照片就能获得几百元现金奖励,网友对宜宾教体局的这一新规有赞有弹。网友“ be_happy_is_important”即表示赞成:“心太大的父母,以及熊孩子太多,只能社会介入了”。但也有网友认为用鼓励举报的方式遏制学生野泳并不妥,网友“一炮而红多来一啊”则揶揄:“为了钱,请举报你的同学吧。行动起来!”
笔者以为,宜宾市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其初衷无疑是不错的。
毕竟随着气温的升高,正在放暑假的学生喜欢成群结队下河野泳,尤其是农村留守家庭的孩子,父母“远在天边”没法管,祖辈“近在眼前”管不了,于是乎这些没人监管的孩子因为野泳而溺水身亡的悲剧就在所难免了。
一项权威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少年儿童就占56.04%,农村儿童溺水事故要多于城市。可以说,溺水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在这种背景下,暑假期间动员社会力量预防学生溺水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宜宾市的这项奖励办法规定,每件“预防学生溺水随手拍”涉及 1-2 名学生到危险水域戏水、 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的有效劝阻、制止人给予100元奖励,涉及 3 名及以上的给予200元奖励,只奖励第一个预警人。对预警中查证属实的涉事中小学生,一律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并视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相信这一规定的落地会对那些野泳的孩子起到震慑作用。
每一起溺水身亡事故都会给家长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宜宾市教育主管部门为筑牢防溺水堤坝,避免发生学生暑期溺水事件,确实蛮拼的,能想的办法都想到了。只要多奖励一名随手拍的市民或学生,就会少发生一起学生溺亡悲剧。可以说,这一规定的“产出”远远大于“投入”,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把学生暑期安全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家长,奖励举报学生野泳,有何不可?